人民币与本位币稳定币在境内不得用于支付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;个人年度便利化购汇结汇额度为等值 5 万美元,且不含境外投资类用途。本文以公开文件为依据说明两条规则的适用范围、对个人的实际影响与风险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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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币与本位币稳定币在境内不得用于支付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;个人年度便利化购汇结汇额度为等值 5 万美元,且不含境外投资类用途。本文以公开文件为依据说明两条规则的适用范围、对个人的实际影响与风险提示。
欧盟 MiCA 为存量加密服务商设置的过渡期最迟于2026年7月1日到期,未获授权的服务商需停止面向欧盟客户的受监管服务。本文按 MiCA 时间线解释这对普通用户意味着什么:授权名录的查询、交易对变化与清退窗口,以及地区差异留下的边界。
香港《稳定币条例》自2025年8月1日实施,发行法币稳定币成为须持牌活动。本文拆解条例下的发牌条件:指明稳定币定义、全额储备支持、最低已缴股本、赎回处理时限与销售限制,并说明普通用户与机构各自的核对路径。
代币化只是改变了基金份额的记录方式,销售、托管、投资者准入仍受基金法与证券法约束。本文解释 RWA 基金产品的牌照链条——发行人注册地、分销通道、适格投资者规则——如何在链上表现为白名单与转账限制。
FATF 旅行规则要求支付发起方把汇款人信息传给接收方,2019 年起延伸到虚拟资产服务商。本文解释这一规则如何改变稳定币跨境汇款的数据流、哪些环节受约束、对普通用户意味着什么,以及各法域落地差异。
MiCA 禁止电子货币代币发行方向持有人授予利息,GENIUS 法案对支付稳定币设有限制条款,MAS 框架以业务隔离限制发行方变相付息。本文比较三种法域如何拆解'稳定币生息'这个需求。
欧盟 MiCA 把稳定币分成电子货币代币、资产参考型代币和央行数字货币三类。本文解释资产参考型代币的定义逻辑、储备要求与授权门槛,以及它为什么在市场上罕见、对用户的额外核验点在哪里。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布单币稳定币监管框架定稿,覆盖新元与 G10 货币计价、在新加坡发行的稳定币,并提出储备、资本、五个工作日内按面值赎回与披露四组要求。本文拆解这套规则与标签制度的适用边界。
日本通过 2022 年修订、2023 年 6 月生效的《资金结算法》把稳定币定义为电子支付工具,并按发行主体与债权性质分类监管。本文拆解这套分类逻辑、发行与经销的义务分工,以及 2026 年面向境外发行的最新调整方向。
想在 GENIUS 框架下合法发行稳定币,要选对牌照轨道。本文拆解联邦许可、州牌照与外国发行人注册三条路径的门槛、材料与时限,以及申请被拒后的救济。